近日,我市律师协会举办“新旧动能转换背景下的破产管理人业务培训”,来自全市60多家律所、300多名律师参加了培训。
培训邀请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破产法论坛组委会秘书长徐阳光就“破产程序的启动及其效力问题”进行了讲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青岛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丁燕讲授了“重整制度实践问题”。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于企业清算、破产、重整法律事务的资深律师韩传华以“做一名好的破产管理人应当具备的四个必要条件”为题进行了辅导授课。
这次培训旨在提高泰安律师作为企业破产管理人的能力,提升企业破产管理业务的服务品质,进而加强我市律师占有我市范围内企业破产业务的市场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