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晓鸣律师就市政公共设施责任承担问题开展民法典培训

  近日,泰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邀请山东泰山蓝天律师事务所徐晓鸣律师就市政公共设施责任承担问题开展民法典培训,中心60余人次参加本次培训。徐晓鸣律师以《城市管理法律风险防控》为题,解读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关于侵权责任的含义、主要内容、责任主体、归责原则以及损害赔偿等五个方面问题,并结合案例分析民法典中关于市政公共设施责任承担的相关内容。对加强市政公共设施管护力度,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避免侵权责任发生具有很强的指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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