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市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搭建律所文化交流平台,传递文化建设的理念,提升我市律师事务所“注重文化建设,促进规范发展”的发展思路,2023年5月26日,市律师协会文化建设体育活动委员会举办“律所文化之路”律所文化建设活动走进山东瀛众律师事务所文化沙龙活动,来自市律协文化建设与体育活动委员会的全体成员及部分特邀嘉宾围绕律所发展理念与路径及如何做好文化建设工作等主题进行了分享交流。
以下是市律师协会文化建设体育活动委员会委员、山东纵观律师事务所杨超律师在论坛上的发言。
尊敬的各位同仁:
大家好!非常荣幸能够作为分享人与大家进行交流,我分享的主题是《浅谈律所文化建设的几点看法》。文化,文,文明,化,教化。所谓律师文化应是律师队伍区别于其他行业的独有特点,我们中国的律师文化更是区别于其他国家而有其独有的气质,与智者同行,可增长智慧,与善者同频,可得以善终,智者谦和,善者宽容。
而我们律师队伍就是这么一支因为有着共同的法律信仰追求而凝聚在一起的队伍,律师文化建设的根本是价值认同,是律所乃至整个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核,我认为律所的文化建设是在发展过程中受社会环境、社会文化与本所人员思想、意识的相互作用和影响,而凝结沉淀的一种精神文化和理念系统,包括办所方针、发展目标、理想信念、道德规范、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等。
律师文化是律所、律师的管理文化、集体文化、系统文化、正向文化,既可视可听可感,又可悟可思可化。
就特定律所而言,有其独特的营运与服务理念、使命感、价值观及支撑律所发展的精神与相关信念体系等精神层面内容;有律所内部有关营运的诸多规则与制度体系层面内容;有律师与律所专业服务技能与市场战略战术层面内容;有律所律师的学识水准、职业深度、气度、胸襟、风范及对各种制度的实际遵守程度等内容;也有律所品牌、标识宣示等形象设计与展示和历史积淀厚度等内容。
同时,律师文化不仅是文体、文艺、团建,更是长期的理性自觉、实践沉淀,既有表面看得见的,更有看不见却又不可或缺的。应把律师文化从律师业内存在的各种纷繁复杂的社会文化现象中抽取、剥离出来,与律所营运发展战略结合起来思考,并作为有机组成加以建设;重点应放在做新做亮做响品牌、做优做深做强专业、形成共同的价值取向和优化律师执业技能、素质上。律师文化既有形式上的,更要有功能上的,既要“塑形”更要“铸魂”。要确立律师文化建设的“生态”视角,着力于“律师文化力”的营造。
律师文化建设中,核心价值观最为根本,它是律所的理想信念,是律所进行价值评判、选择的内在依据,是律所生存发展的原动力,价值认同的同频共振,必然带来律师行业发展的凝聚力、向心力、获得感和归属感。
在律所内文化建设上,要不忘“为何办所,为何合伙”的初心,在大略方针上,要解决“何以办所、何以合伙”的现实问题,是经济利益优先,还是社会责任优先,这也是律所首先要面对的价值观问题。
律所文化建设方面更是要强调社会责任,在确立核心价值观和理念后,就应进行制度建设,把新的价值和理念融入到管理制度中,贯穿于整个管理过程,落实到本所人员的行动上,并最终体现在服务上。
我认为律师文化建设最重要的是要以人为本,培养团队精神,减少“内耗”,建立共赢理念。如果将律师看作是律所的最大财富,律师将会为律所创造大量财富;如果将律师视为赚钱工具,那么律所也终将只会成为律师赚钱的平台。因此必须要把律所的发展与律师个人的职业发展有机协调起来,积极为律师的成长创造条件,提供帮助,以此才能获得律师的认可,凝聚律师的人心,留住优秀的律师。
当然,建设有效的律师文化,还必须要注重律师本身的“自我修炼”。需要律师具有“未来视野”,苦练“存心、养性、至诚”的内功,确树全局意识,在共同价值理念驱使下,做出诸多个体性让渡,包括空间、个性、自由、方向等的牺牲,需要律师终身学习,积极作为,勇于担当。
在对外文化建设上,我们要对社会、当事人用自己的口碑树立品牌,品牌是连接客户、市场与律所的媒介,是律所形象在客户心中的浓缩,是文化的外在表现。
打造品牌要建立在文化建设的基础上。律所不仅要在字号、服务标识等可视要素上下功夫,更要在服务方式和服务质量上下功夫,同时,还要在与客户交往过程中给客户留下的心理感受上下功夫,通过向客户提供优良的服务,使客户产生心理和情感上的归属感和依赖感,让客户切实感受到自己的权益得到了维护,律师的工作得到客户的认可,从而提高律所的知名度和客户的忠诚度。
律所要发动全所人员参与到打造品牌、树立形象的活动中,全方位多渠道地宣传律所,要利用每一次客户到所的机会,每一名律师接待当事人、参加社会活动的机会,展示律所的专业精神和业务能力、人文关怀。律所文化建设要关注社会、客户的需求和评价,及时满足客户需求并消除负面评价,最终树立诚信。
每一个律所个体都有其独有的特点和文化,并且这个文化对于律师、律所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持续稳定的、内在固本的、深度长远的,同时我认为,个体的律所文化建设也一定得深深扎根于整个律师行业和律师队伍的“土壤”中,并在其中充分的吸收阳光和水分,才能更好地壮大律所队伍的成长,引领行业的发展,当然整个律师行业的文化建设也离不开任何一个律所个体的健康成长、发展和支撑。
我想我们应该做到有所求,有所不求,有所坚持,有所摒弃,强化律所、律师文化建设,努力让静态的、处于半睡眠状态的整个律师行业的文化建设能够同频共振起来,立体起来,鲜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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