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下午,山东金长虹律师事务所李蓬律师应泰安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的邀请,为该公司及其下属单位举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线上专题培训。
本次培训面向泰安烟草公司本部、泰山营销部、岱岳营销部、物流配送中心等各营业部门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旨在帮助企业准确理解最新法律精神,提升用工管理水平,从源头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
培训中,李蓬律师结合《解释(二)》的具体条文和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培训内容聚焦于劳动合同管理、社保合规和薪酬支付等与企业日常经营密切相关的核心板块,重点分析了用人单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支付责任及其豁免情形,明确了因不可抗力或劳动者本人故意、重大过失导致未订立时,用人单位可免于承担责任。针对“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判断标准、竞业限制条款的效力认定等实务难点,李蓬律师也进行了细致剖析,为企业提供了清晰的操作指引。
此次培训超越了单纯的法律条文解读,其更深层的意义在于助力企业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这正是《解释(二)》的核心价值导向。通过培训,企业管理人员增强了合规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能够更好地平衡用工灵活性与合规性,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山东金长虹律师事务所将继续关注最新立法动态和司法实践,不断深化专业研究,为企业客户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