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十佳青年律师”事迹展播 ——刘超

发布时间: [2023-7-5-14:48:18]    浏览量:854次

  刘超,中共党员,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律硕士专业,现为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任第十四届泰山区政协委员、泰安市律师协会人格权保护与家事业务委员会主任、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委员会主任、山东省及泰安市巾帼志愿者、岱岳区婚姻家庭专业辅导员,并担任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泰安市水利局、泰安市能源局、泰安市文化馆、泰安市残疾人就业指导中心在内的十余家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入选新泰市法律顾问专家库成员,曾被评为山东省自然资源厅2017-2021年度优秀自然咨询员、2022年泰安市“最美婚姻辅导工作者”。


  执业以来,刘超律师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拥护宪法和法律,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自觉维护律师职业声誉,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始终坚持专业化发展的理念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热心公益事业,执业为民,追究公平正义,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锐意进取的拼搏精神、积极负责的工作态度,成功地办理了一系列较有影响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刘超律师每年参与办理的案件高达百余件,其中包括婚姻家庭纠纷、行政纠纷、各类经济纠纷等诉讼法律事务及破产、公司合规、家族财富传承等非诉法律事务。平常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执业过程中,也不忘学习前言理论思想。对工作所涉及到相关学科的知识也积极主动学习,不断提升自己。刘超律师撰写的《基于民法典如何完善婚姻家庭法律制度》一文荣获全国教研优秀论文一等奖,并于国家级期刊《论证与研究》杂志上发表。2022年4月取得了高级企业合规师证书。通过学习各类相关知识,为自身赋能。

  作为政协委员,刘超律师积极参加政治协商、参政议政,并成为“泰山担当”法律服务团的一员,利用自身专长造福人民。在泰安市律协任职期间,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各项工作安排,出色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各项工作任务。对于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各类文件要求、各项工作安排,刘超律师认真负责各类文件和各项工作的落实,做到上级下发的文件和工作安排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作为泰安市律师协会人格权保护与家事业务委员会主任,奉献律师行业发展,在服务工作大局上担当作为,坚持人民律师为人民,勇于承担律师行业发展责任。平常以为大家服务的心态,自愿服务协会会员。利用空闲时间举办多场学习活动,对于新兴前沿案例组办研讨会进行研讨学习,既提高了专业能力,又密切了委员们之间的联系,赢得了大家的广泛好评。作为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所青年律师委员会主任、行政公司业务部副主任、财富传承事务中心副主任,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宣传委员,刘超律师一直严格要求自己,在律所各项事务中发挥自己的力量。

  执业期间,刘超律师深耕业务同时不忘初心,积极投身各项公益活动。担任岱岳区婚姻家庭专业辅导员,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贡献法律智慧,受妇联邀请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授课20余场次;平时热衷公益事业,每年办理多起法律援助案件,在未成年、妇女、及残障人士权益保障方面一直在做出自己的努力,通过法律宣讲活动,将法律带入社区、学校、企业等,对于日常生活中维权难的问题,特别有劳动者维权方面,经常给予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积极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和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数次参加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刘超律师自觉维护律师职业声誉,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事业、法律援助、公益普法等,在泰安市律师界和社会上具有良好形象。

  刘超律师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自觉遵守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等从业基本要求,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律师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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