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普法维权 我们在行动

发布时间: [2018-3-16-10:10:13]    浏览量:1781次

——金长虹律师所进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为进一步提升广大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市场经济秩序,在“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山东金长虹律师事务所多名律师再度走进泰山区上高街道办事处华新社区开展普法维权宣传活动。

在活动现场,律师们向社区内居民派发法律指示宣传单页,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包装拆了、衣服剪了吊牌,商品还能无理由退换吗?”“商品的三包期限是从什么时间开始算起?”“消费者通过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购买的商品,都能享受到七天无理由退货吗”……针对居民在消费过程中常遇到维权问题,律师们进行了耐心地解疑答惑,提醒消费者要勇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活动中,律师们向在场居民们普及了消费维权知识,还发放了含有继承纠纷、进城务工人员维权、交通事故赔偿以及婚姻家庭等内容的宣传页。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60余份,接待咨询群众15余次,社区居民增强了维权意识,了解掌握了消费者享有的各项权利,明确了维权的渠道和方式,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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