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律师协会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二)》专题业务培训会

发布时间: [2026-9-2-14:21:49]    浏览量:30次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专业能力,8月1日上午,泰安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业务委员会举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专题业务培训会。全市120余名执业律师线下参与本次培训。


  培训会由泰安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孙平主持,协会副监事长程继刚到会监督,建设工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张绪强作培训总结。

  本次培训由泰安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业务委员会主任翟安龙担任主讲。翟主任首先介绍了司法解释的起草背景与四项起草原则,阐明该解释聚焦审判实践中的疑难问题。随后,围绕违反《招投标法》合同效力认定、回归合同相对性、农民工工资特殊保护、无效合同价款结算规则、固定总价合同竣工与解除的结算规则、审计结果或评审结论的司法认定与否定规则、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质保金计算规则、保修期内修复费用的承担及违法行为联动规则等九大核心问题逐层拆解解读。

  授课兼顾法条原文精准释义与真实典型案例剖析,逐条梳理法律适用争议焦点,细致讲解实务办案、庭审应诉中的关键注意事项,理论与实操紧密结合,内容详实、条理清晰,对于解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疑难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


微信公众号
移动端
电话:0538-8515061       邮编:271000
网址:www.taslsxh.com       邮箱:sfj5061@163.com
地址:泰安市望岳东路传媒广场(北楼)10楼1014-1017       主办单位:泰安市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