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通知】关于举办《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讲座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6-4-10:50:58]    浏览量:67次

   为学习重要司法解释理论与精神,积累相关实战经验,泰安市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与业务培训指导委员会联合举办《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1.时间:2025年67日 (周六)上午9:00-11:00;

   2.地点:市律师协会会议室(泰安传媒广场北楼B座10层)。

   二、主题

   《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三、主讲人

   何敬伟,山东众成清泰(泰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公司业务部主任;山东省律师协会评定首批刑事专业律师;泰安市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泰安市律师协会业务培训与指导委员会委员。


   四、参加人员及方式

   本次讲座线上线下同时开展,要求民事业务委员会与业务培训指导委员会委员线下到场参加,8:50入场完毕,其他人员自愿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直播间听课。


 联系人:孙宁国律师,联系电话:15166485996;

 联系人:布占涛律师,联系电话:13468008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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