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一季度全省律师行业惩戒工作通报

发布时间: [2018-4-14-14:17:56]    浏览量:373次

 

各市律师协会:

   现将2018年一季度全省律师行业惩戒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省一季度投诉基本数据

   2018年一季度,省律协投诉中心共收到投诉25起。其中来访投诉8起,通过专门工作电话投诉11起,来信3件,网上受理平台收到投诉2起,司法行政机关转办1起。

   各市律师协会投诉中心一季度共收到投诉60起。其中来访投诉24起,通过专门工作电话投诉12起,来信投诉7件,网上受理平台收到投诉2起,司法行政机关转交16起。处理情况为受理投诉36起,不予立案11起,调解处理2起,撤销案件1起,不予处分12起,给予行业处分11起(其中给予警告4起,通报批评2起,中止会员权利一个月以上一年以下1起,取消会员资格4起)。其他已立案未办结的投诉还在调查中。

        二、行业处分情况通报

   现将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行业处分的案件予以通报。

   1.王胜勋,山东权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因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并利用法律服务的便利谋取当事人的利益,于2018年1月被潍坊市律师协会给予通报批评的行业处分。

   2.山东崇真律师事务所,因采用出具或者提供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律师服务专用文书、收费票据等方式,为尚未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或者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违法执业提供便利,于2018年1月被烟合市律师协会给予终止会员权利六个月的行业处分。

   3.山东年轮律师事务所,因收取当事人代理费后,未向当事人开具合法票据,于2018年1月被滨州市律师协会给予通报批评的行业处分。

   4.祝圣武,原山东信常律师事务所律师。因在实名认证的微博上多次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于2017年9月被山东省司法厅给予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2018年1月,被山东省律师协会给予取消会员资格的行业处分。

   5.李亚民,原北京金诚同达(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2018年1月,被山东省司法厅给予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2018年1月,被山东省律师协会给予取消会员资格的行业处分。

   6.李子正,原山东创序律师事务所律师。因犯转移毒品罪被沂水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2018年1月,被山东省司法厅给予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2018年1月,被山东省律师协会给予取消会员资格的行业处分。

   7.杨爱龙,原山东泰琪律师事务所律师。因犯强制猥亵罪被昌乐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2018年1月,被山东省司法厅给予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2018年1月,被山东省律师协会给予取消会员资格的行业处分。

 

                       山东省律师协会

                        2018年4月10日

 

 

2018年一季度全省律师行业惩戒工作通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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