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日是第七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泰安市组织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集中宣传暨“文明交通我示范”活动。
本次活动以“细节关乎生命、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分为“增强主动防御意识”“关注交通出行细节”“践行文明交通理念”“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预防冬季交通事故”五部分展开。
民昊律所积极响应活动号召,会同20多家社会组织,选择人流量较大的路段,发放宣传材料,接受社会群众的咨询,让更多群众认识到交通法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国交通安全日”的概念以及其存在的实际价值将更加深入人心。
活动期间副市长、市交安委主任、市公安局局长鞠向群到民昊律所展台视察指导工作,并对我所在本次活动中的表现提出了表扬。